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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部開展安全生產培訓“走過場”
專項整治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安全生產培訓管理,確保培訓質量,切實提升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技能,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應急管理部近日決定,自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開展安全生產培訓“走過場”專項整治。
當前,安全生產培訓方面暴露出培訓走形式、考試把關不嚴格,甚至涉嫌考試作弊等突出問題。
例如,山東濰坊安丘市某培訓機構舉辦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班,擅自壓縮培訓學時,工作人員劃答案讓學員考核時照著抄;北京市大興區某特種作業考試點與某培訓學校勾結,以“保過”為名,超出正常市場價格收取培訓費用,提供考試作弊“一條龍服務”。類似這些違法違規行為,嚴重擾亂正常安全生產培訓秩序,導致一些安全技能不足的從業人員進入有關崗位,對安全生產帶來重大風險隱患。
此次專項整治,針對安全培訓機構、考試機構和考試點、生產經營單位等3類主體,重點整治安全培訓機構不按照培訓大綱規定組織教學培訓,擅自改變教學內容、壓縮培訓學時,甚至與考試機構和考試點勾結,舉辦“包過班”;考試機構和考試點不按計劃組織實施考試,理論考試監考和實操考評不嚴格,縱容或直接參與考生作弊;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安全生產培訓計劃或不按計劃實施培訓,不按規定落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等違法違規行為。
應急管理部強調,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將此次專項整治作為為民惠民的一項務實舉措,切實負起責任,抓好落實;要加強監管執法,在各單位自查自改基礎上,對培訓機構、考試機構和考試點進行全覆蓋執法檢查,對高危行業企業進行抽查檢查,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大宣傳力度,及時曝光典型案例,暢通舉報渠道,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要結合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打擊假冒政府網站制售假冒安全生產證書專項行動等,加強統籌協調,務求專項整治取得實效。應急管理部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安全生產培訓和考試違法違規行為,可以通過舉報專線“12350”、政府網站舉報窗口等渠道舉報。
安全培訓造假成本極大,新《安全生產法》已于9月1日生效,處罰加碼!
新《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第四款:“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
新《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其實,安全培訓成本其實很低,發生事故的代價卻很高。只有實打實組織好培訓教育與考試,才能未生產企業安全。